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苏科协发〔2019〕37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2019年度综合能力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
经省科协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2019年度综合能力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会实际,认真安排和实施好本年度的各项工作。
关于年度评价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3月14日
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2019年度综合能力评价办法
为促进学会综合能力提升,推动省级学会年度工作开展, 根据省科协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对省级学会2019年综合能力进行评价。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省“两会”精神,以“四服务一加强”为工作重点,更加突出会员在学会中的主体地位,强化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有效供给,增强学会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现代科技社团建设,不断提升学会组织影响力、凝聚力、公信力和创新力,为建设 “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省科协所属学会。未参加年度综合能力评价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视为年度综合能力评价不合格,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省科协的提升计划项目。
三、评价标准
以《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2019年度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为评价标准,指标内容分为基础工作(400分)和业务工作(600分)两个部分,总分1000分。业务工作分为基础类和科技服务类两类评价指标,学会可以选择其中适合自身的一类指标进行申报评价。指标中标有“*”和“▲”符号不需学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分别由省科协相关部门提供和从学会基本数据库、月度重点工作报表等数据库中提取。
四、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在省科协党组领导下,成立学会年度综合能力评价工作机构,下设评价专家组,具体负责对学会年度综合能力进行评价。
五、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学会申报、材料初审、评价打分、评价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审批等环节。
1、学会申报:各学会对照《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2019年度综合能力评价指标》进行自评,并通过网络填报评价自评表和佐证材料。
2、材料初审:学会学术部各片联系人在网络填报系统关闭前分别对所联系学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以确认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评价打分:评价打分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工作部分由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和省学会服务中心进行评价打分,业务工作部分由专家组根据各学会自评表及佐证材料进行逐项核实、评价打分。
4、评价领导小组审定:学会学术部汇总评价结果报学会年度综合能力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审定评价结果并确定评价等级后上报省科协党组。
5、组织审批:省科协党组研究审批后,学会年度综合能力 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行发布,并作为年度一流学会、特色学会、学会发展助力专项等认定条件。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2019年度综合能力评价办法》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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