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中科院南京分院
江苏省国防科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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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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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科协发〔2019〕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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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委)、国防科工办,中科院驻苏各单位、省级学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做好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汇聚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二、推荐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名额
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委)、科工办和服务本市的中科院有关单位,共同遴选推荐本市“最美科技工作者”1名;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遴选推荐本学科“最美科技工作者”1名。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优秀科技工作者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各主办单位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四、推荐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推荐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
3.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4.各推荐单位应“眼睛向下”,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5.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人选被投诉,推荐单位及人选所在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6.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推选程序
(一)各推荐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人选的材料整理审核上报工作,各省级学会负责本学科推荐人选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各单位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省科协调研宣传部,联系电话:025-83701320,电子邮箱:jskxdxb@163.com。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
3.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
4.以上材料不需纸质版,请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套,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
附件:2019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
江苏省国防科工办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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