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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就医原则
发布时间:2020-02-02  浏览次数:1006次

1)自己或家人有疑似症状

  如果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有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时,应前往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就医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可乘坐私家车或呼叫救护车,在路上和医院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就医前后,可参考第三章“3。家庭预防措施中的1)居家环境2)私家车对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消毒。

  到发热门诊后,护士会测量体温是否超过37.3℃并询问流行病学史。对于发热且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医生会安排血常规、肝肾功能、心肌酶、X线胸片等检查。检测结果出来后,发热门诊医生会根据结果进行判断,如果怀疑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院会请专家进行会诊。在此期间,发热患者会被安排隔离观察。如怀疑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院会把患者转诊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进行病原学检测。

  (2)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

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名单可参考各省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的小程序首页发热门诊栏下查询附近发热门诊、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3)其他疾病患者在疫情期间的就医原则

原则上来说,疫情期间,除非必须立即就医的急危重症患者,民众应尽量少去或不去医院;如果必须就医,应就近选择能满足需求的、门诊量较少的医疗机构;如果必须去医院,可只做必需的、急需的医疗检查和医疗操作,其他项目和操作尽可能择期补做;如果可以选择就诊科室,尽可能避开发热门诊、急诊等诊室。

慢性病稳定期患者应加强自我管理,按要求治疗和管理已有慢性病。备齐药物,按时服药,密切观察所患慢性病的症状变化与病情进展,加强与医生之间的联系。高血压患者应每天测量血压。若出现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物模糊、眼痛、心悸、胸闷等危急情况之一时,请及时联系医生或到医院就诊。糖尿病患者应自我监测血糖和血压。若出现血糖≥16.7mmol/L或血糖≤3.9mmol/L;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或行为改变、或有其他的突发异常情况,如视力突然骤降等状况,请及时联系医生或到医院就诊。

前往医院时,应尽可能事先通过网络或电话了解拟就诊医疗机构情况,做好预约和准备,熟悉医院科室布局和步骤流程,减少就诊时间。在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医院内,患者与陪同家属均应该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如果可以,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随时保持手卫生,准备便携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在路上和医院时,人与人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至少1米)。若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胳膊肘遮住口鼻。接触医院门把手、门帘、医生白大衣等医院物品后,尽量使用手部消毒液,如果不能及时对手消毒,则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医院就诊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医院停留时间。

自医院返家后,立即更换衣服,用流动水认真洗手,衣物尽快清洗,有条件者可先行用84消毒液处理。若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者,根据病情及时就诊,并向接诊医师告知过去2周的活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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